泰山職訓場王姓副研究員涉與某股份有限公司陳姓負責人及其公司李姓業務聯手,以不實驗收詐領款項。新北地院今天判處王男3人各1年2月至2年不等徒刑,均緩刑 ...
分批結發票套利 律師:無法可管
民視影音 via Yahoo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