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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修法惹民怨 知名網紅律師卻「大方發文」表支持
鏡週刊Mirror Media via Yahoo奇摩新聞· 17 小時前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修法,明確規定勞工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且薪資不得低於應聘薪資的80%,然而這項提議引來眾多批評。但知名網紅律師「巴毛律師」卻對 ...
館長直播暗指徐國勇「削錢」挨告 北檢不起訴:政府政績可受公評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鏡傳媒· 15 小時前網紅館長(本名陳之漢)2023年間曾爆料稱,先前自己遭槍擊是民進黨開的槍,隨後又開播罵時任內政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