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范男與林男為友人,范男明知林男的國民身分證並未遺失,竟於2018年6月某日,一同前往竹北市某攝影店拍攝2人的照片,由范男持2人的照片,委託友人 ...
兩人臉部本就相似廿八歲范姓男通緝犯,為了出國辦護照,竟找林姓友人合作,利用兩人相似的臉部特徵合成為一張照片,以林男的身分證遺失為由申請補領後,再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