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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法重點】立院三讀 官員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修法重點】立院三讀 官員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太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22 小時前

      立法院會今(520)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根據三讀條文,除明定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 ...